最新物资公司工作总结(精)(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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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30 06:08:13 热度:0°C

最新物资公司工作总结(精)一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专门成立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总指挥,主管院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对接医务处、护理部、器材处等部门,负责各种亟需物资的需求与储备的动态分析研判,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物资,全力保障医院本部及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工作。器材处配合小组,统筹全院医疗物资的采购、配送、调配,制定防护物资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准管理。协同医务处、院感办、护理部、门诊部、西院事务管理处、保健医疗部等多部门加强对物资使用监管,确保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每日向医院联防联控例会通报防护物资库存情况,对于库存量紧张的.物资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专项小组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医院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随时调整物资保障管理工作。

疫情防控初期,防护物资紧缺,其中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机等核心物资、设备匮乏最为明显。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数量可结合效期、供给能力、保障人数等因素,科学测算需求后确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等相关通知,结合北京协和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及国家援鄂抗疫医疗队的临床实际需求,分类梳理形成《防疫设备物资目录》(表1),为医院储备防护物资提供参考。

(一)应急采购工作流程

1.应急物资的范围

与疫情防控相关、市场供应不充足的物资,且该类物资为感控和临床治疗所必备。

2.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疫情期间,为尽快满足临床需求,建立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申请科室提出需求,交由医务处评估审核的同时器材处评估全院用量,确定规格型号,启动紧急采购及送货流程。

3.注意事项

(1)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须保证资质合格且在效期内,医疗器械类产品须有注册证。

(2)应急物资应严格验收,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效期、质量等是否与订单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晰。验收单审核通过后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器材处三方签字确认。

(3)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

(4)到货后应及时做好应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存档管理。

4.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xx〕23号)文件精神,对于非紧急的、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需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二)应急供应商目录

1.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表2),如遇紧急情况,优先通过应急供应商采购物资。

2.签署紧急供货协议,对品牌、型号、供货时间等重要信息事先约定。

疫情期间来自协和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是物资供应的重要来源之一,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加强捐赠物资管理,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切实发挥最大保障效能。小组负责捐赠物资管理的总体工作,成员包括协和基金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器材等多部门。

(一)捐赠物资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捐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申请后,依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xx〕77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估。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请捐赠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由捐赠人承诺其所捐赠物资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是否接收意见和初步分配意见。对于不予接收的捐赠,应及时向捐赠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捐赠防护物资的鉴定

捐赠防护物资来源多样,品目繁多,为保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鉴定。

会同医务处、院感办、临床实验室、护理部等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财务函〔20xx〕161号文件中《医用防护物品国内标准及国外标准》,对防护物资进行鉴定。如符合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不符合医用标准、不能在临床使用,及时调拨至其他部门使用;如质量不合格,通知捐赠人,及时退回物资。

(四)捐赠医疗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捐赠库房管理参照医院相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捐赠医疗物资由专人负责,建立接收和发放台账、分类储存,发放原则与全院分级控发使用原则保持一致;按照“一日一汇总、一日一上报”的原则,每天汇总当天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并上报备案;建立捐赠医疗物资管理档案,包括交接单、入库单、物资发放审批单及签收单。

(五)捐赠医疗设备的管理

经医院批准同意接收的医疗设备,及时办理安装、验收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捐赠医疗物资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参照《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合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资产核算、审计等工作,督促使用科室做好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

按院感要求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护物资。在控发物资时建议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数、安全库存数、物资补货周期、物资补货量、防护品使用范围、科室值班人数、开放床位数等多种影响因素,实现物资的“精准发放”。

(一)防护物资分级

将全院防护物资分为i类和ii类:

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i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1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3天≤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物资申领时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中相关要求合理领用。针对不同级别防护物资制定相应审批、发放流程。

(二)使用监管、追踪及抽查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总体要求,由器材处负责防护物资发放,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护物资需求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院级监管小组对防护物资的管理制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监管、追踪及抽查。

在疫情期间,开展物资信息监测管理工作,记录每日物资出入库变化情况,统计及预测重点物资的未来需求量,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一)库存监测与上报

器材处定期监测物资申领情况,发现异常申领,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如遇物资储备不足或出现临床需求量激增,导致物资紧缺,器材处统筹安排采购,及时补货。实时关注物资动态,每日监测,每日上报。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动态调整物资监测范围。

(二)根据疫情防控进度预测物资需求量

随着疫情的发展,防护应急物资需求预测包括两个阶段:疫情初期阶段和复工复产阶段。

疫情初期阶段:综合考虑库存量、未来日均值班人数、未来日均总量,同时结合系统中历史领用量数据,充分研判疫情期间物资需求的增长趋势,为疫情初期物资储备量提供参考。

复工复产阶段:随着复工复产的人员增加,对全院重点防护物资建立需求量预测模型——改进均值偏差法。

改进均值偏差法的模型为:需求量=(发放数量平均值+样本期内安全库存值)×疫情系数。疫情系数=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现有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即在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膨胀的倍数。根据模型,综合考虑门诊量、出诊医师数、床位使用率,剔除异常值,预测出不同复工情况下各种防护物资的需求量。

(一)发热门诊医学装备配置

发热门诊属极高风险区域,需结合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和防护指南等文件,配备充足的诊断设备、抢救治疗设备、保障设备等。

诊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红外线测温仪、血压计、指氧仪、血气分析仪、某射线类检测设备(ct、dr)等;抢救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仪、心电图机、注射泵、输液泵、呼吸机、除颤器、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保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氢消毒机等空气消毒设备。其中除ecmo外,其余设备均为医院常用医疗设备,应按发热门诊床位数配置相应数量,ecmo为重症患者的主要救治医疗设备,必要时可院内调配使用。ct和红外线测温仪不是发热门诊常规配置的设备,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应及时配备安装,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二)医疗设备管理及消毒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设备管理主要涉及全生命周期中安装调试、日常使用、维修维护、租赁四个环节。工作内容包括保障检查类设备的开机率、治疗设备的完好率,注重设备使用后的清洁与消毒,保障设备的合理调配。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等极高风险区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原则上采取“只进不出”的设备维修方式,即对于故障设备只进行同类备用设备替换,不对原故障设备进行拆机维修。待疫情解除,对故障设备进行全面评估后再确定维修或处置方案。若高风险区域内设备发生故障且无备用设备替换,医学工程人员须严格按照三级防护标准进行个人防护后,方可进入污染区进行相关维修操作。

对除发热门诊外的急诊其他区域及普通病房等中、低度风险区域内的设备故障,医学工程人员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设备取回,将故障设备置于通风、清洁区域进行维修。办公区域应做好与维修区域的严格划分,以降低医学工程人员的感染风险。

设备消毒步骤:第一步,用沾有消毒剂的湿巾擦拭被消毒设备表面并除去外观污渍;第二步,用湿布擦除设备残留的消毒剂,避免其对人员造成刺激和伤害,并防止因消毒剂残留导致的设备表面变色;第三步,使用柔软干净的干布擦除设备表面的液体残迹并使其风干,保持电器绝缘性能;第四步,将使用过的湿巾丢弃至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中。通过以上四步操作完成设备维修前的消毒工作后,进行常规设备维修。完成维修后须对设备进行二次消毒,消毒步骤同上。完成消毒操作后,将设备返回科室继续使用。

最新物资公司工作总结(精)二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落实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分配工作,实现“迅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名单附后,附件1)

负责疫情防治所需医用防护用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的供应、采购、调拨;组织提供区级集中留观场所;完成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组织成立24小时工作专班,并建立与市应急保障组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信息联动机制,确保信息通畅。

2、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应对疫情防控所需资金,指导区卫健局优化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流程和资金支付方式。

3、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疾控等单位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需求清单、提供采购渠道以及全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采购事宜等。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按需组织好我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生产工作,对上争取相关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调拨,提供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信息。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质量安全、价格监督及相关项目审批等工作。

6、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迅捷、畅通,负责制定交通卡口医用防护物资需求清单、发放相关通行证等。

1、区财政加强资金保障,拨出专款,专门用于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需要。

2、协调区民政局、发改局调拨全区应急物资。广开门路、社会市场化筹集,多渠道、多方式地联系市内外厂家,争取购置更多的药品器械,满足急需防疫物资需求。

3、通过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等接受捐赠主体发布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动员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参与这场疫情防控战。

4、全面对接上级应急保障组和省、市卫健部门,争取上级支持,调拨、采购各类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保障物资。

5、及时了解搜集处置疫情所需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物资供应情况,确保合理分配补充所需物资。原则上区应急保障组负责区级防疫物资的应急保障;各街道办事处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自行筹备采购所需防疫物资,区应急保障组适当拨付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6、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严格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保管和发放等工作,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现制定《济南市历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保障物资管理制度》。(附件2)

7、按照省、市要求,设立符合条件、规定的疫情留观场所。目前,已设立山东鸿腾三馆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山大北路宾馆)、锦江之星(闵子骞路20号)、泉之润商务宾馆(工业北路25-1号)作为我区留观场所。

最新物资公司工作总结(精)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如下产品的供需问题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下表可设为附件一)

1、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书面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合同总价相应调整。

2、本单价为固定单价,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3、本单价组成包括:包装箱内所含附件,运费、装车、卸车、保险费、税费、检验费、热水器安装费及安装辅材费。

第二条、技术标准

乙方交付的产品必须满足:业主招标文件要求、中铁滨河佳园14综合楼安装工程项目范围内图纸要求和中xx公司同业主签订的合同对产品的要求,并提供原生产厂证明,乙方保证执行的标准是尚在xx的版本。

第三条、履约联络

1、乙方应设、为代表,电话:,负责协调处理履行合同的一切事务。

2、乙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提交书面文件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

第四条、交货地点、方式、运输及包装:

1、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美的热水器产品的运输、安装和调试,调试合格达到合同要求标准后交由甲方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指定、负责签收货物,电话:货物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3、产品包装:由乙方负责,包装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包装。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对所售产品保证质量,并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或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质量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责任赔偿。

2、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及备件,须提供原产地证明书。

3、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应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4、质保期期满后,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修理和更换的方便。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或业主负担。

5、工程结束后________年内,乙方必须保证其无论是否继续生产都能向运行单位提供备品、备件。

6、质保期内物资质量存在问题,双方应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鉴定期间甲方有权选择

第三方提供产品保证施工需要。如试样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所有已供产品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及使用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付款时间、发票

1、付款时间及发票: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业主预付款后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合同产品全部安装验收合格完工后,乙方提供货物金额的100%发票,甲方应在安装合格后的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货款。

2、发票: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乙方对其提供的发票真实性负责。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第八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供货周期为10个工作日,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叁、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本合同确定的单价为固定单价,乙方不得因市场价格的调整而提高价格,或以提高价格为由拒绝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叁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其它: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售后与服务

根据乙方生产商售后规定,该机内胆漏水________年包换,遥控器、花洒、软管、旋钮,包修________年(不负责上门更换,用户凭购买凭证和完整的旧件到当地维修部更换);镁棒包修________年,终身上门更换乙方厂商专用镁棒(保外超过20公里收取远程费用,详见备注),仅收取镁棒材料费40元(为延长热水器的使用寿命,建议每________年更换一次)。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需方法人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物资公司工作总结(精)四

为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物资储备,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徽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指秘[20xx]27号),制定本方案。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按照疫情防控系列工作指南要求,依据疫情防控规范、指引及《学校基本防护防疫用品建议清单》等,结合师生数和校园内后勤服务与保障员工数,以及校门、学生公寓、办公楼宇等场所人员体温检测,校园重点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要求,科学测算口罩、测温枪(体测计)、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需求。

镇中心校要加大统筹力度,合理确定全镇各学段学生返校物资储备需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返校前一周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多措并举做好学生返校防疫物资保障工作。镇中心校负责校用防控物资测算、统筹、指导工作,对于水银温度计、乳胶手套、胶鞋、普通洗手液、84消毒液、酒精等学校能够自行采购的防疫物品,要不等不靠,立足自身解决。报请县教育局、县经信局根据学校防疫物资需求清单,组织采购口罩、额温枪、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过氧乙酸呕吐应急处置包等物资,保障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采购防疫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指导与督查。

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资金保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经费保障,提升学校防控能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有关部门要把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加强统一调度,加大工作力度,落细落实举措,确保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有序做好储备工作。配合经信部门及时组织协调货源,确保学生返校防疫物资持续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要严把物资质量关口,确保防护作用发挥充分。财政要加强现有教育经费统筹,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学校防控物资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防控物资经费及时到位。镇中心校要科学测算所需物资,主动对接经信、财政等有关部门,确保各类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统筹调度,畅通防控物资生产、调拨、配送、发放等各个环节,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加强过程监管,规范物资和资金使用流程,建立防控物资和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切实防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最新物资公司工作总结(精)五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物资供应通畅,现淄川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配送方案,物资配送流程、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布如下:

新星超市:负责西片各社区、北片各社区配送

好又多超市:负责东片各社区、南片各社区配送

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物资

各社区依托“社区居民群众微信群”,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居民物资需求及物资款,以社区为单位发至“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微信群”,开发区安排专人将社区需求汇总派发给相应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送至社区地点,再由社区安排志愿者按照划分网格发放到居民家中。

各社区生活必需品每三天配送一次:第一日上午 11 点前将本社区居民生活物资需求汇总发到“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群”,第三天下午配送到各社区。

社区干部、志愿者对不会使用微信、卧病在床、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要主动上门收集信息,代购配送上门。代购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不得收取服务费或加价配送。各社区统筹安排配备 1-2 辆生活物资配送专用车辆,为居民提供代购服务。

最新物资公司工作总结(精)六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最新物资公司工作总结(精)七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规范应急处理,保证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老年人、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镇党委、政府领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本预案适用于沈塘镇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村委会)分级负责,以科学防控、依法规范,预防为主、群策群防的处置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与雷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和镇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联络协调工作。

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物资储备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安排好所需防控经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准备好适当数量的消杀物品、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

(二)协助机制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保证信息畅通,一旦获得疫情信息,要立即行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预警与响应

(一)疫情预警

镇敬老院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商研判应对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二)预警分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其分级标准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为准。宣布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疫情的发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经省卫健委授权后,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发布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立即按职责要求采取措施,控制处理疫情。

(一)疑似者与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者有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对疑似者,由沈塘镇卫生院叮嘱其出现发热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二)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出现疫情的,镇社会事务办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上级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三)疫情的解除

经专家组检测符合国家和省卫健委规定的疫情解除标准,并经市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解除疫情,进入常规防控状态。

最新物资公司工作总结(精)八

近期,我区发生多起局部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部分学校、机关和企业也发生了疫情,暴露出相关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控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重点环节防控,强化落实“四早”措施,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本单位的发生和传播扩散。同时要服从服务于地方疫情防控,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有防控责任制。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公共卫生监督员数量可根据单位人数、场所面积以及服务范围等情况确定并经过培训后上岗工作,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1-2名公共卫生监督员,大型企业及重点场所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员数量,确保监督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二)有防护指南。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南,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三)有防护物资设备。各单位要建立防护物资储备制度,做好各类防护用品、消毒物资和防控设备的储备(储备目录见附件),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和管理责任制,做到专人、专库、专项管理,确保发生疫情时防护物资准备充足,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四)有医护力量支持。各单位要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主动与辖区医疗机构和属地疾控机构建立联系,支持指导本单位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应急处置等,形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五)有留观室和转运安排。各单位要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留观室,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转送人员停留。并与就近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建立转运绿色通道,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确保及时安全转送到位。留观室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条件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

(六)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各单位要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引导返乡员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七)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员工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症状,或14天内有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14天内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员工家属和密切接触者有前述情况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公共卫生监督员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八)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通过扫码等方式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会客室和会商室,用于接待来访人员和洽谈业务工作。会客室和会商室应位于相对独立区域,要与单位办公人员相对隔离,通风良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九)主动服从属地管理。各级各类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属地指挥部和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要加强员工培训,督促其知法守法,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依法配合所在社区落实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等措施,以实际行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单位要结合所在部门和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旦当地发生突发疫情,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主动参与,全力协助所在社区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为当地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十一)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xx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有序组织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同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当地核酸检测,确保做到不落一处、不漏一人。

(一)疑似症状人员处置。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及时安排其到留观室隔离观察,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及时送至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二)疑似或确诊病例处置。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依法依规、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对单位其他员工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终末消毒。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按照本方案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本部门所属机构和单位认真实施。

(二)加强应对准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严格按照 “五有三加强三主动”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与属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培训到位、措施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推动落实“五有三加强三主动”等各项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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