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分散型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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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4 18:31:17 热度:0°C

一、新形势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必要性

1.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行业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有效途径

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党必须坚决反对和有效防治腐败。******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2.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需要

通过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和深化相关改革,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腐败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降低腐败行为带来的危害。

3.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克服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迫切要求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正经受着商品经济大潮带来的种种诱惑的考验。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应的法制还不够健全,管理上也存在不少漏洞。对于经济效益好的行业和部门则往往成为不法分子追逐的热点。因此,作为拥有行政执法权的行业和部门廉政风险系数较高,更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观念存在误区

误区一:少数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查找廉政风险点是公开“腐败点”,担心大范围查找和公开风险点会给单位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担心查找风险点会影响自身。因此对此项工作的实际效果心存疑虑,存在等待观望、敷衍应付等心态。另外,从主观意识上缺乏参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为查廉政风险是查主要领导、重要岗位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风险,是查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与自己无关。思想上存在被动应付,消极防控,使防控不能落到实质,而流于形式。

误区二:风险防控工作束缚了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增加了管理成本。有些职能部门、业务单位认为,日常的业务工作已经应付不了,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开展风险排查工作,企业对此项工作的投入增加了人力物力成本,得不偿失。

误区三:有的岗位没有风险,风险排查范围不必面面俱到。有些职能部门认为本部门较少与外界业务单位接触,没有腐败的机会,因此不存在廉政风险,风险排查工作不必开展了。

误区四:有些干部员工思想上对风险排查工作认识不够,认为风险排查就是自找麻烦,“找茬整人”。

2.风险排查过程容易“走过场”

风险排查过程是梳理企业内部现有的规章制度,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的过程,需要企业上下通力合作,主动参与,细致排查,深度挖掘,才能真正将显性或隐性的廉政风险排查出来。排查工作获得成效的动力来源必须是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不是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的需要,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装饰门面”的需要。否则,很容易沦为“一阵风”、“走过场”,而不能对企业的发展起到真正的促进作用。

3.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重一大”问题是行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极易出现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而有些单位和部门针对这类问题提出的防控应对措施,只停留于片面的就事论事,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未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健全部门“三重一大”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所制定的程序和制度也缺乏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理念和系统意识,治标不治本、不能切中要害,难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等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

4.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不在于查找,而在于落实。在实际工作中,风险防控工作往往容易浮于表面,没有深入到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各阶段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没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没有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挂钩,没有问责机制,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作为保障,风险防控工作必然成为一纸空文,失去开展风险防控工作的本初意义。

由此可见,任何一项新的工作机制都不是包治百病的良方,“着陆”过程都会出现一些排异反应,必须要结合行业自身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找到适合的解决方案。

三、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对策措施

1.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树立“廉政风险防控也是生产力”的理念

廉政风险防控是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因此,要树立“廉洁风险防控也是生产力”理念,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是对行业生产经营工作的束缚,而是促进企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不是增加了管理工作的成本,而是降低了腐败行为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不是行业生产经营工作的羁绊,而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和保护剂,它与生产经营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2.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从查找问题入手

一要找全。凡是有一定职权的人,都因有权而有风险,可以说廉政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因此要广泛发动,人人查找风险,把每个人面临的现实和潜在的风险都查找出来。二要找深。查找廉政风险,不能一般化地查表面,而是要真查、细查,特别是针对每一个岗位权力,把行使权力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化,弄清自己掌握的权力的类型、特点、边界、自由裁量空间等问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三要找准。廉政风险因岗位不同而不同,因权力大小而各异,但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可以分为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社会环境等五类,因此要把查找出的风险分类梳理“对号”入座,以增强风险防控的针对性。

3.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制度是关键

依靠制度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这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内容。一是健全完善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区分不同的廉政风险实施不同的个性化的廉政教育,使廉政教育入脑入心,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二是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三是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制度,使权力按照既定的轨道规范运行。程序是对权力运行的规范,是权力运行有效的必要条件,权力必须受到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必须按照程序办。而要达到有效运行,达到效益的最大化,就需要程序化为权力运行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保障。四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责任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具体落实到廉政风险责任制度中,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晰、化解风险的措施有力。五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绩效考评和问责制度,形成廉政风险防范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范化解制度体系。

4.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监控是保障

一是做好权力运行事前监控。针对每个岗位廉政风险点,都要制定好防范措施,并督促执行,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二是做好权力运行中的实时监控。一方面监管人员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权力运行现场监控,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全面推进电子政务,把涉及风险的权力全部上网公开运行,固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使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的权力运行都由计算机记录在案,全程留痕,不可逆转,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结果可查可控。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推行电子监察系统,与电子政务系统对接联网运行,以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权力运行中的违规行为。三是做好权力运行事后监控。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全面评估权力运行绩效,对防控措施不到位、防范制度落实不力的,及时反馈,责成整改。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有效监控,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成为权力运行中的“避雷针”,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堕落的“防火墙”。

5.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监督是核心

一是将权力运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明确监督重点,对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进行监督控制。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要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为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以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及其人员为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以具有干部人事权和财、物管理权的部门及其人员为重点,加强岗位风险防控管理。二是通过“自上而下”的公开,搭建起上下互动、同级监督、相互监督的平台。“晒”出权力运行规则,促使各岗位人员自觉绷起“自觉接受监督”这根弦,所有领导干部和权力岗位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有效地实现权力制衡;要以推进民主有序参与为重点,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聘请义务监督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邀请有关媒体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等工作进行综合性监督;聘请正直、有威信的职工代表对本部门的重大经济往来、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与难点、信访举报线索及其它重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意见箱和开展各种民主评议活动,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通过内、外监督,上下结合的监督机制,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增强执法人员的拒腐防变的能力。

6.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

廉政风险是存在于权力属性之中的,是贯穿在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决策、执行、操作等活动之中的,因此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决不能游离于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业务工作之外,形成双轨运行甚至“两张皮”现象,而是要依托、贴近、融入单位和部门的业务工作,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重点领域、重点职能、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贯穿于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重点环节之中,通过深入细致到位的工作,为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高效廉洁行使保驾护航,切实起到以廉促政勤政廉政的作用。

7.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问责监控是手段

要提高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能力,防范风险排查“走过场”,必须强化问责监控,谨防责任不清。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相结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周密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班子责任;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的,追究分管领导及纪检监察人员的责任;对不认真开展工作,不积极防控廉政风险,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和个人,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监控,建立党委书记总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性格局。

8.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关键在于有效预防。因此,在查找廉政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使人和事面临风险时,有告知、有提醒,这就是在教育和惩处之间构建一道监督屏障,是治“将病未病”。在预警机制的建立上,应当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在权力运行中植入“杀毒软件”,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形成“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干部员工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项预警机制,分别对其进行教育挽救,及时纠正权力运行中产生的偏差,变“亡羊补牢”为“防患未然”,有效地避免企业经济损失以及干部员工的不廉行为。逐步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烟草行业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总之,廉政风险防控的根本目的是提升监督质量,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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